*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许可证专项条件(2022版)
1 人员
1.1 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-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1.2 质量-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-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2)设计、工艺、焊接、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-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3)材料与零部件、产品检验、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-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4)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无损检测相关专-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1.3 技术人员
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-业人员共不少于 12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 人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1.4 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4 人。
1.5 作业人员
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,指挥至少1人,司机至少1人,焊工不少于10人,电工不少于3人。
1.6 安装项目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-业毕业,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。
2 工作场所
(1)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3000m2;
(2)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m2;
(3)仓库面积不小于200m2。
3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
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:
(1)切割机;
(2)钻孔设备;
(3)折弯机;
(4)剪板机;
(5)带锯机;
(6)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 台;
(7)结构车间起重设备,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5t;
(8)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(外委的不要求);
(9)工装,包括纵梁、横梁、立柱焊接工装。
4 检测仪器
除满足本附件 H1.2 条的要求外,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:
(1)机械式停车设备,具有照度计;